富邦卡單筆自動分期免息優惠

富邦卡單筆自動分期免息優惠

自動分期12期(含)以上享前3期免息
2026/02/01~2026/06/30
活動期間內,完成單筆自動分期設定,且設定成功後至6/30之刷卡消費(以消費日為準)自動分期12期(含)以上,筆筆享該分期金額前3期免息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限於2026/2/1~2026/6/30期間內完成單筆自動分期設定,且於設定後至6/30止之刷卡消費(以消費日為準)成功自動分期12期(含)以上,始能符合本活動利息減免資格。
  2. 符合活動利息減免資格者,減免之利息將分別於持卡人第1期、第2期及第3期月付金(含本金和利息)之當期帳單以「利息退款」入帳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且計算方式採小數點第一位四捨五入。本活動利息退款將直接折抵信用卡消費帳款,持卡人不得要求將利息退款折換現金、兌換其他商品或轉讓予他人,亦不得與其他持卡人之回饋金合併計算。
  3. 獲得利息退款客戶所持之富邦信用卡於退款入帳當時需為有效卡,若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將喪失回饋資格。
  4. 已獲得活動利息減免之交易,不再享有其他單筆分期/帳單分期專案活動回饋資格。
  5. 分期利率=本行指數型房貸基準利率(I)+不同客戶區隔適用之分期加碼利率(加碼利率區間2.75%~12.50%,依個人信用評等調整),上限為15%。本服務所適用之分期年利率等同總費用年百分率。
  6. 總費用年百分率計算範例說明: (1)以分期帳款金額新臺幣10萬元,分期期數12期,2026/1/1本行指數型房貸基準利率(I)為1.71%為例,分期利率為4.46%~15%,總費用年百分率等同分期利率,(2)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3)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26/1/1。
  7. 信用卡單筆自動分期服務細節及限制條件請見本行網站單筆消費分期說明。
  8. 本活動內容悉依台北富邦銀行公告為準,台北富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其他未約定事宜,悉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及「信用卡消費分期約定書」等相關約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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