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卡超商加油都好刷
超商加油刷OP卡享2%回饋!
2024/07/01~2024/12/31
注意事項
1.「指定通路」每期帳單加碼回饋上限NT$600,超出加碼回饋上限之消費金額,依持卡人有無申請「富邦帳戶扣繳本行信用卡費」計算回饋,扣繳已生效者享1%回饋,無生效者享0.5%計算現金回饋。
2.兩大超商係指全台7-11及全家便利商店,於前述超商消費使用Open Possible聯名卡之支付方式包含:實體卡刷卡、綁定Line pay、OPEN錢包、Icash pay、全家famipay、全盈支付,並皆排除繳納代收/代售項目。
3.指定電動機車電池資費為Gogoro Network ®電池服務資費(信用卡帳單明細交易名稱為「Gogoro Network」);加油消費係指該消費商店登記之商店行業別代碼為加油站或自助加油站類別(MCC: Merchant Category Code為5541、5542)交易為準,部分行動支付加油消費若非上述MCC Code則不列入計算。
4.中港澳地區消費定義係消費幣別為人民幣、港幣、澳門幣或消費國別為中國、香港、澳門始回饋。其他海外地區屬一般消費,依持卡人有無申請「富邦帳戶扣繳本行信用卡費」計算回饋,扣繳已生效者享1%回饋,無生效者享0.5%計算現金回饋(實際交易類型與回饋,依本行系統辨識為主)。
5.Open Possible聯名卡現金回饋採歸戶方式,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分期交易依每期入帳金額計算。
6.回饋金限折抵次6期帳單上之Open Possible聯名卡新增台灣大哥大電信帳單電信費、一般消費及保費(當期帳單新增消費減去退貨消費金額須大於零始得折抵回饋金),次6期帳單結帳日前未折抵完畢即歸零。「當期帳單新增消費金額」以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回饋金將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持卡人不得要求轉發現金或以溢繳款名義要求轉匯或更換其他商品,退還款項(如退稅、退貨或帳務調整)。本行將依其退還款項金額產生之負向回饋金列於帳單上,用以抵扣後續新增消費產生之正向回饋金。
7.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而刷退款項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回饋金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並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回饋時若持卡人持有之信用卡非有效狀態或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本行得取消回饋。
8.台北富邦銀行保留活動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2.兩大超商係指全台7-11及全家便利商店,於前述超商消費使用Open Possible聯名卡之支付方式包含:實體卡刷卡、綁定Line pay、OPEN錢包、Icash pay、全家famipay、全盈支付,並皆排除繳納代收/代售項目。
3.指定電動機車電池資費為Gogoro Network ®電池服務資費(信用卡帳單明細交易名稱為「Gogoro Network」);加油消費係指該消費商店登記之商店行業別代碼為加油站或自助加油站類別(MCC: Merchant Category Code為5541、5542)交易為準,部分行動支付加油消費若非上述MCC Code則不列入計算。
4.中港澳地區消費定義係消費幣別為人民幣、港幣、澳門幣或消費國別為中國、香港、澳門始回饋。其他海外地區屬一般消費,依持卡人有無申請「富邦帳戶扣繳本行信用卡費」計算回饋,扣繳已生效者享1%回饋,無生效者享0.5%計算現金回饋(實際交易類型與回饋,依本行系統辨識為主)。
5.Open Possible聯名卡現金回饋採歸戶方式,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分期交易依每期入帳金額計算。
6.回饋金限折抵次6期帳單上之Open Possible聯名卡新增台灣大哥大電信帳單電信費、一般消費及保費(當期帳單新增消費減去退貨消費金額須大於零始得折抵回饋金),次6期帳單結帳日前未折抵完畢即歸零。「當期帳單新增消費金額」以商店請款入帳日為基準,回饋金將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持卡人不得要求轉發現金或以溢繳款名義要求轉匯或更換其他商品,退還款項(如退稅、退貨或帳務調整)。本行將依其退還款項金額產生之負向回饋金列於帳單上,用以抵扣後續新增消費產生之正向回饋金。
7.持卡人因任何理由而刷退款項者,經本行確認後,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回饋金將由本行逕行調整扣回,並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回饋時若持卡人持有之信用卡非有效狀態或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本行得取消回饋。
8.台北富邦銀行保留活動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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